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其他公告

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局域网络运行维护项目(GXGJ2024-J0236-S) 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11-24 来源:

项目概况

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局域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J2024-J0236-S

项目名称: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局域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480000.00元

采购需求: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局域网络运行维护项目1。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财务室(电话:0771-4915599)

3.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或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或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guojian@126.com)进行报名,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止。

(二)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评审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的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

收件人:黄容雯

联系电话:0771-4915533。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后。

2.地点: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2.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s://gxguojian.com/index.html)。

3.关于澄清、谈判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谈判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落款处的“电话/传真”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6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工;0771-5583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

联系方式:0771-49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容雯

电 话:0771-4915533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张艳芬      联系电话:0771-4915599

公司邮箱:gxguojian@126.com     邮编:530000

 

 

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4日